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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和办理途径

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4-22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新政策,是国家财政部和税务局起草搬出的减税政策,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只有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减税。那么个人申请专项扣除的时间和途径大家知道吗?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

  1、子女教育

  学前: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

  2、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不超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

  3、大病医疗

  医疗服务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

  合同约定开始还款当月至归还或终止的当月,不超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租金当月至终止当月

  6、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和办理途径 第1张

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

  1、预扣预缴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

  2、汇算清缴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包括:

  ①大病医疗;

  ②不愿意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③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申请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不然会影响你的申请结果,导致申请失败减税失败,依然每个月缴纳高额个税。了解更多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