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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政策

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8-11-14

  四险一金大家一定听说过,也就是把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成一险。重庆市在响应政策的号召下,已经把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下面我们就去了解一下重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政策吧。

  据了解《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正式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启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

重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政策 第1张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什么是合并?是不是有取消生育保险?其实两险合并主要是合并经办管理,降低参保单位的成本,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两险的缴费费率不变,参保职工在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根据《方案》具体有六方面内容,总结起来就是“五统一,一不变”。

  1、统一参保登记。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按照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具体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3、统一基金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基金实际结余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管理模式,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在协议内容中增加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5、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经办管理,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确保生育医疗费用及时结算。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反映生育待遇享受人数、待遇支付等情况。

  总结上文就是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并不会影响到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将直接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所以生育和医疗合并对于参保人来说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对于社保局工作人员来说,更加方便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