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8-11-27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生孩子在人们眼中已逐渐变成了普通事件。虽然生孩子已经的死亡率已经大大降低,但是生育的风险依然存在。不管是剖腹产还是顺产,产妇都面临着生育并发症的可能。生育并发症在现在并没有那么可怕,只要及时治疗就无大碍。那么,另一个问题就来了,生育保险能够报销生育并发症的费用吗?
生育出现并发症是可以报销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1、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住院治疗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产后出现符合生育并发症报销的病症。
注:对于生育并发症能报销的条件,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及其它相关政策的规定,目前只有妊娠胆淤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异位妊娠、产褥感染、胎盘植入等7个生育并发症病种予以报销,通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单位参保职工:
⑴《XX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
⑵ 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婚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
⑴《XX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审批表》;
⑵ 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
⑶ 出院证、婚姻证明、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⑴ 异地住院不需要在住院前备案,需填报《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⑵ 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
⑶ 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1、自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3、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注意:由于生育并发症需要到医院核实,所以报销时间会拉长,一般需要二至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