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8-12-11
为员工买社保生育保险是企业必须执行的义务,很多人对于生育保险的了解仅限于可以进行报销,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三期大家可能都没有听说过。
生育保险三期是什么意思?
生育保险三期其实就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根据现行我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三期的女职工虽然享有特别的待遇,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保护。但是法律法规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并不是无限的、无原则的,而是有范围、有条件的;例如三期女工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中规定的情形,而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的。
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现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女职工三期期间的孕检费用由谁支付?咨询电话多少?
一般女职工的孕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如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孕检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12333。
“三期”女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吗?可以要求更换工作岗位吗?
“三期”女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如女职工从事工作符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可以要求申请更换工作岗位。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