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1-08
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意见指出,确定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要统筹考虑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和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坚持“保生活”和“促就业”相统一,既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待遇水平过高影响就业积极性。
意见称,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各省要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加大对基金支撑能力弱的统筹地区的支持力度。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能领取超过24个月。而且领取期间不能参加社保,所以小编并不建议大家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