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1-21
个税新政策实施后,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还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福利政策。可能大家一是之间还没分清楚这些政策的作用,对于新政策实施后个人所得税怎么算也不知道。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个税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依法规定的免征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因为个税要分级计算,和原版个税的简化计算方式相同,为了方便计算,我们可以把税法中的税率表变化一下,把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转化成月,增加速算扣除数。
这个时候,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旧版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劳务关系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明显高于劳动关系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版的个人所得税把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做了合并,算法一样,但是劳务关系反而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少了。
新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新版个税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如下: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大家通过越多上文是不是已经知道计算公式了呢?如果觉得通过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太麻烦的,可以通过我们网站的个税计算器,计算自己的个人所得税。除了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这个问题之外,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个税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