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1-30
很多人关心社保减员的问题,但是却不知道社保减员如何办理,在正式办理之前最好能够清楚的了解社保减员需要的资料,注意的流程。
公司办理社保人员普通减员操作流程
办理减员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一式两份和其他减员证明材料,包括:
1、所涉人员本人签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离职未及时减员需提供)。
2、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如果员工出现死亡情况无法提供相应资料,则需要鉴定书复印件(因死亡未及时减员需提供)。
网上办理社保人员普通减员操作流程
注:网站减员不提供“减到无人参保的状态”
1.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点击单位用户登录;
2.插入数字证书,输入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登录密码等相关登录信息,进入登录界面;
3.登录完成后在界面找到申报业务管理一栏,然后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4.点击申报业务管理后在险种登记下方找到普通减员,点击普通减员;
5.点击普通减员选择批零减员或者是零星减员,输入需要减员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减员原因;
6.提交。
如果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进行社保代理,就可以直接跟服务公司进行减员人数对接,由服务公司代为办理减员程序。
一般来说,缴费的单位需要依据合同法进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才能在当月办理减员(停薪当月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的单位在办理减员前需要清缴欠费。当月应减员的,缴费的单位应该在申报当月社保费前每月1到15日办理当月减员申请(若退休减员可不受此限制);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
单位需要作废本月申报数据时,可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作废申报后可以再次申报。作废申报把当月产生的单位申报数据、应征明细数据取消。
迟办减员退费情形: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减员而导致多扣费,或因死亡未及时减员人员,需要申请退回多缴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