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2-13
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那你知道怎么报销生育医疗费吗?
生育医疗费包括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 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 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 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 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可以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这部分报销要需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所以这些单据在报销之前要保留好,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另一部分是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这些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在出院时从社保卡直接扣费。但要注意,这部分费用有限额规定,超出规定的部分就需要职工自己负担了。
温馨提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报销医疗费需要什么?
1 、《XX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
2 、有就诊医院盖章的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出院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3 、 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需加盖就诊医院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 收费专用章或医院公 章 ))。
4 、如为门诊流产的,还需提供含有 “ 人流术 ” 、 “ 清宫术 ” 、 “ 米非司酮 ” 、 “ 米索前列醇 ” 、 “ 钳刮术 ” 等内容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5 、参保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6 、参保人在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发行、交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 折或有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7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原件。